晋中市深入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视频会议召开

03.07.2015  10:45

整合资源有力有效开展工作 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张璞出席并讲话

    7月1日下午,全市深入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视频会议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不断夯实法治晋中建设的根基。会议强调,以法治精神引领、以法律规范实施,整合既有工作模式与经验,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是各级党组织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发展历史负责的重要标志,是领导干部提升执政能力与水平的衡量标准。要站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深入研究在法治轨道实现社会良治的新课题,支持农村、城市社区依法自我管理,有力有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提高全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经济增长有保障、克服困难有底气。市委书记张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苗伟作工作安排。副市长王建林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农村治理法治化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厦之基”, 是实现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本之策”, 是实现农村和谐稳定的“长久之计”, 必须从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高度来认识、摆位和推进。

会议要求,要紧扣目标任务,从“平安乡村”切入,加强基层法治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涉农纠纷的排查调处,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不断提高平安乡村建设的法治化水平,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要从“法治政府”切入,把推进“六权治本”作为农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引领,编制涉农权力清单,深化涉农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涉农权力运行。要从“村民自治”切入,加强农村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和章程自主管理农村事务,激发群众主体活力。要从“法润晋中”切入,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加强基层干部法律培训,推进农村法治阵地建设,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使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营造法治建设氛围。

张璞指出,全面认识、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以农村、城市社区为基本单位,整合我市既有的网格化社会管理、矛盾纠纷大调解、法律援助等社会治理资源,将法治思维纳入社会治理,在制度体系、政府法治、司法公正等层面研究以什么手段、搭建什么样的平台、怎么化解矛盾的具体化问题,实现与时俱进的改造。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扛起责任,以理念、认识的提高指导实践的升华,在社会转型期矛盾复杂、问题交织的新情况面前,不断改进思想工作方法,能够解释现象、解决问题。

张璞强调,县委书记要做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第一责任人,从支持、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开始,联系身边实际、联系晋中实际,勤学勤为,敢闯敢试,做到心中有目标、手中有典型。各级政府要认领责任,一贯到底,把农村、社区作为社会管理的延伸,维护法律秩序的实现,不断学习、总结现实经验,因地制宜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生动的办法措施,让工作措施前置,让法治环境越来越优、社会治理能力越来越强,实现问题矛盾可控,降低发生率,争取就地化解。党委政法委要做好宏观统筹、指导,研究焦点问题,分析工作方法,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的信仰”,尊重法律权威。试点县要先行一步,选准切入点,统筹社会治理经验,搭建法治化大平台,为全市工作全面推开做出贡献。其他县(区市)不等不靠,主动整合、主动抓在手上,力争今年年底前初见成效。

苗伟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各县(区市)党委政府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书记、县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以项目化推进,把项目建设作为工作抓手,列出项目清单和本年度重点推进的示范项目,定期督办督查,树立先进典型。要强化保障,落实财政专项经费,并在农村基层法治硬件建设、运行保障、工作奖励和项目扶持上向基层倾斜。要齐抓共管,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党委政法委、法治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切块落实,涉农部门整体联动,基层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田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