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六十一次会议

05.08.2015  09:35
  7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六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8月19日至20日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法亮、尚秋云、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本次常委会的议题为:表决《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审议《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关于“关注校园安全、加快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议案(第32号)的审议意见;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和《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