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12月11日,涟源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涟源宾馆大礼堂二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国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汉田、傅德贤、童建华、王一新、童春秀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建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余庚,市委常委、副市长肖春,市委正处级干部胡春生,副市长聂志坚,副市长候选人李冰玉,市人民法院院长范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志泽,市人大常委会副处级干部颜炳初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中心城区私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法院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议案、《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监督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市级非税收入收费权为质押向长沙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涟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梅子桥至木灵路延伸线)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建明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全市今年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政府工作情况,梅国华就2015年人大常委会工作作了简要总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任命副市长候选人李冰玉为副市长、免去梁育清副市长职务的议案;与会代表纷纷为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点赞,认为过去的体制不再适应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势在必行,新体制符合依法行政要求,有利于作实财政、规范收支、控制债务,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将在防止财政虚增、政府债务膨胀、乱用资金等方面提供很好的保障,纷纷表示坚决支持政府实施新体制。就中心城区私房建设管理,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暂行规定符合我市实际、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暂行规定的实施,必将有利于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品位,有利于提高政府威信,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宋建明指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今后,市人民政府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定信心,进一步理清思路,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千方百计做好政府工作。
梅国华指出,今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通过扎实工作、深入调研,已经初见成效;人大评议等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