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济日报:省消协发布2015年第11号消费警示:消费者选择储值消费更需“睁大眼睛”

23.11.2015  18:09

          本报太原11月14日讯(记者 郝薇)储值消费又叫做预付式消费。近几年,因此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11月13日,省消协发布第1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储值消费时务必“睁大眼睛”。
          据了解,预付式消费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娱乐、汽车消费、休闲消费、家政服务、服装洗涤等行业,大部分都是由于店主停业、转让、逃逸或其他类似原因导致已办的储值卡不能再正常使用而引发纠纷。
          根据全省已统计的投诉情况来看,预付式消费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首先是商家服务“打折”或“缩水”;其次是商家关店走人或转手他人;再有就是商家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以及极少数商家纯粹诈骗等原因。
          因此,省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储值消费时:一要“算一算”,消费者办卡时算一算成本支出,办卡之前弄清自己是否长期需要此类服务,并按照实际需要购买消费卡,不要盲目因商家优惠大而忽视潜在成本及风险。二要“看一看”,消费者要看一看对方证照是否齐全,经营是否规范。掌握商家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场地租用情况、业主联系电话等,要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度高的商家购卡。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看清书面合同,仔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在合同中详细注明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日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
          三要“想一想”,尽量不要选择大面值的消费卡,需要时随时充值,避免大的损失。确需办理金额较大的卡时,可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与商家签订“一对一”书面合同,切实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在持卡消费时,若发现商家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