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双十一购物大潮临近 网购牢记这7点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又到了网购的高峰期。为了引导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高峰时段谨慎选择、理性消费,慎防落入消费陷阱,11月3日,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7点。
一要注意网购消费陷阱。很多经营者在“双十一”期间推出了“全年最低”“抢购”“狂欢节”等庆典活动,看似商家优惠折扣力度不小,但消费者一定不要被虚假宣传、虚假折扣所迷惑,要问清活动的详细情况,对商品进行前期了解或在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比较,也可以保留“抽奖秒杀”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截图,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修改活动详情,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要注意选择信誉好的购物交易平台。详细了解商品的规格、性能、价格等及店内的促销活动情况。
三要注意所购商品的特殊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之内,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时要谨慎。
四要注意售后服务承诺。消费者在购买货物前,对于商品的售后服务,应提前与商家充分沟通,并保留商品售后服务书。要留心特价、低价商品有可能会设置“商品损坏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遇到这种情况应谨慎选择。
五要注意网络交易安全。应尽可能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并注意不要随意将姓名、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泄露。
六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凭证。保存好商品,不要有人为损坏;保存好票据或网购凭单;保存好网上截图,包括宣传图片、聊天记录等;保留快递公司的包装。
七要注意消费纠纷的维权途径。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应先及时与商铺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的网络购物平台投诉或向商铺所在地的工商、消协部门投诉。如遇到网络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运用相应法律法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可以参考工商总局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5年儿童玩具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结果,注意不要购买“问题商品”。(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