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海事局召开第四季度安全例会 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10月14日,省地方海事局在太原市汾河二库召开2015年第四季度安全例会暨安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总结了第三季度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了面临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安排部署了第四季度工作任务。全省地方海事局局长、省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第三季度,全省海事机构认真汲取6月1日长江“东方之星” 客轮倾覆事件和“8·12” 天津滨海新区港口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了良好的水上交通运输环境。一是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268个,已整改261项,整改率为97%。二是国庆节期间,全省共投入运输船舶7336艘(次),运送旅客12万人(次),安全有序。三是界河管理进一步加强。省地方海事局分别与陕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签署了新修订的界河水路交通管理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界河安全检查、联合执法、应急搜救、事故处理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内容,提升了界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应急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各市分别组织开展了比较成功的水上应急搜救演练,提升了海事队伍、水运企业的应急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能力。省地方海事局和山西省气象服务中心达成协议,专门为全省海事机构负责人、水运企业负责人每天提供气象信息服务,提升了水上交通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五是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村)”活动,提升了全社会对海事工作和水上交通安全的认知度。
会议强调,全省海事机构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认真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排查隐患和辨识风险,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监管。二要全力推进“责任、制度、诚信、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四大体系”,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由要素到体系的转变,促进水上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三要全面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分门别类,找出原因,制定措施,从根本上加以整治,巩固和加强专项行动的成果。四要抓好冬季水上安全监管。确保不出现冒险航行、违规载客等现象。五要加强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冬季水运业务工作不多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海事队伍的履职水平。
(通讯员杨志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