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政行稳 经济致远
经济决定财政,经济稳,则财政稳;财政又反作用于经济,财政活,则经济活。透过财政数据,不仅可以看出财政自身运行的质量,更可以小见大,探寻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趋势和变化。今年以来,全省财政收支在合理的区间内平稳健康运行,为浙江经济行稳致远积蓄了新能量、增添了新动力。
数字背后有速度
前三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3.80亿元,同比增长8.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5.86亿元,同比增长23.0%,收支运行轨迹符合浙江经济发展趋势和社会预期。合理的收入增速有力地保障了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更增添了浙江转型发展的底气和信心。
速度首先来源于经济基本面的回暖。从经济运行情况看,GDP、投资、消费、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波动中有所企稳,稳中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部分实物量指标和先行指标出现积极变化,全社会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1.9%和3.6%,制造业PMI为50.5%,环比回升0.3个百分点。经济基本面的企稳回升和稳中向好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速度还来源于改革红利的释放。近年来,浙江实施了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综合改革,资源要素活力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坚持向市场放权,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和“两个一般不”要求,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专项由235个整合归并为54个,以清单的方式管钱、管权、管事;坚持向社会放权,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利用财政杠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供给,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坚持向市县放权,倡导财力下沉,深化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和竞争性分配改革,将资金二次分配权和具体项目决定权下放给市县,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
数字背后有质量
速度固然重要,质量更不能忽视。一直以来,浙江高度重视收入的结构和质量,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在做大蛋糕的同时,不断提升收入的“含金量”。
基础更扎实。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具有法定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等特点,税收收入比重是衡量财政收入质量的重要指标。前三季度,浙江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1.7%,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一方面反映了浙江财政收入的税源基础扎实、法治化水平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浙江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与行政权力相关的非税收入占比较低,企业和居民负担较轻。近年来,浙江认真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开展全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已累计为企业减负500多亿元。
结构更优化。从税种看,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大主体税种增长10.2%,增收贡献率为92.7%,构成收入增长的有力支撑。从行业看,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新产业、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新技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模式、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业态等“四新”经济逐渐成为财政收入的新增长点。前三季度,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逆势增长41.2%,为财政收入增添了一抹亮色。从地区看,主动适应并引领转型升级方向的市县区表现突出。如余杭区得益于转型早、步伐快,信息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前三季度税收增长17.2%,独占各市(县、区)鳌头。
风险更可控。近年来,浙江在财力可承受的范围内,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合理负债,有力地支持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也积累了丰富的债务管理经验。应该说,浙江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相适应,总债务率低于警戒线,债务逾期率接近全国最低水平,总体处于安全可控范围。而且,浙江政府债务主要用于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事业,形成了大量的优质资产,有的项目已产生稳定的收入现金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还款来源充足可靠。今年以来,按照“修明渠、堵暗道”的思路,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从源头防控债务风险,确保“钱袋子”更加安全,资金使用更加有效。
数字背后有发展
全省各级政府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精准发力,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财政数据既反映了发展的举措,也体现了发展的成效。
资金驱动。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设立了200亿元的省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7大万亿产业和农业农村发展。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省政府产业基金规模达到1000亿元,撬动10000亿元的产业投入。目前,省产业基金已开始实质性运作,累计参股子基金15支,总规模达330亿元,放大倍数超过4倍。同时,设立了100亿元的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重点支持PPP项目,预计可引入金融等社会资本形成800亿元的基金规模。盘活存量资金1000多亿元,化“零钱”为“整钱”,变“死钱”为“活钱”,用于亟需发展的重大领域和项目。不断丰富的资金供给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不仅为破解当前经济困局“输血”,更为经济长远可持续发展“造血”。
政策带动。立足浙江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现状,调整优化财税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含金量”。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等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实施。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环保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培育“不冒烟”的绿色产业,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财源优势。未来5年,省财政将安排100亿元的创新强省资金,并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各类资金200亿元以上,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时,积极探索融资担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纳税信用融资、“过桥”贷款等模式,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倾斜,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改革撬动。合理适度的政府负债有利于弥补资金缺口,降低资金的时间成本,抢占发展机遇,体现代际公平。今年以来,浙江按照预算改革要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债务成本,满足各地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目前已累计争取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43亿元,及时将债券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通过用低息的债券置换高息的债务、用中长期的债券置换短期的债务,有效解决债务期限错配问题,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到期偿付风险。同时促进银行进一步释放货币流动性,腾挪出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数字背后有民生
民生支出,不能少,不能等,不能慢。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理念,合理分好政府、企业和居民的收入“蛋糕”,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在公共财政阳光的普照下,浙江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区域发展更趋协调。继续实施分类分档的激励奖补政策,落实好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鼓励设区市加大对所属县市的投入,推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安排山区经济、特别扶持、专项扶贫等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发展,促进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全省人民更加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2014年,全省发达及较发达县(市)与财政困难县(市)人均财政支出比率缩小至1.05∶1,处于较好的均衡水平。
城乡发展更趋统筹。持续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整治村容村貌,发掘旅游、生态、农家乐、休闲等美丽经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30元/亩·年,为全国省级最高。前三季度,浙江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3464元和17004元,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同比分别增长8.4%和9.5%,高于GDP和财政收入增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比降到2倍以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广东、江苏等发达省份。
公共服务更趋均衡。按照“兜底线、保基本、建机制”的原则,不断完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财政政策,逐步提高各项补助标准,构建“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的公共服务防护体系。2015年,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至650元、85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至每月275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从100元增加到120元,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400元,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补助水平的提高,一方面直接增加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降低城乡居民共享公共服务的成本,减少后顾之忧,使手里的钱更值钱。
与民生投入快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行政经费被关进制度的“笼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得到严格控制,前三季度增幅低于总支出增幅16.6个百分点,比重下降1.4个百分点。
数字背后有信心
财政收支要看“形”,更要看“势”。看“形”有利于把握规律、明确目标;看“势”有利于增强预期、提振信心。
从前三季度看,税收收入增幅由一季度的6.2%、二季度的6.5%提高到三季度的10.6%,呈逐季回升的良好态势。从趋势看,影响财政运行的积极因素在增多,不利因素在减少,特别是随着改革红利的不断释放和转型升级“组合拳”效应的逐步显现,为经济发展赢得了回旋空间,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不断巩固。
同时,财政平稳运行也带动了社会信心的增强。今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机构承销踊跃,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利率分别为3.12%、3.37%、3.59%和3.63%,与其他省市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表明浙江财政经济实力强,政府信用好,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和社会对浙江经济发展的未来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