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赴嘉兴、金华调研

14.11.2014  16:49

  10月28日、11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就《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带队先后赴海盐、嘉善、金华等地调研,并实地考察了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听取了当地人大、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及养老机构负责人等方面的意见。

  王永昌副主任指出,养老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与每个家庭、每个人都利益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制定《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对于应对我省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适应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发展,巩固和提升我省养老服务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将条例草案提请人代会审议通过,有利于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责,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集思广益,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王永昌副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嘉善、金东等地的养老服务工作,并提出立法应当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市、县、区一级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一级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一级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这三个中心的职能职责要规范化,法定化;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政府除了对三无、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等优惠政策外,还应当对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也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逐步实现社会养老服务广覆盖;三是加大医养融合的力度,打通民政和卫生两个系统,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也应当享受民政部门的优惠政策;四是加强个性化服务,比如嘉善的健康服务流动车、金东的8890电话中心都是很好的创新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省民政厅副厅长苏长聪等陪同调研。省人大代表黄丽珍参加调研。(邓蔚霞)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