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08.07.2015 16:47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6月30日,济源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文化城召开。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兴国,副主任郭茹、吴丽鸣、李宏民、杨随林、赵永贵和秘书长李立社及各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济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宏宇,济源中级法院、济源检察分院相关负责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院长宫鸣,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各副秘书长、各委办副主任,济源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和各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公民列席会议。
会议由杨随林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济源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济源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济源市公安局局长侯钦东等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薛兴国指出,关于民生事业,要做好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着力解决好一批最迫切、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要明确责任,措施到位,提升标准,力争及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倒排工期,加压推进,真正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要坚守底线,确保司法公正;要苦练内功,提高审判水平;要强化协调,实现“案结事了”;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法律制度深入人心。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关于监督司法工作,济源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寓监督于支持,促使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扎实进行。
责任编辑: 夏红真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08.07.2015 16:47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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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