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人大举办国家宪法日学习报告会

04.12.2014  13:46

    12月4日上午,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国家宪法日”学习报告会,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宪法实施集中开展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市级领导干部、机关全体人员,任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学习报告会。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表示,要充分认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加快推进法治济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要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建立健全学习宪法制度,把宪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方面,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和教育形式,阐释宪法精神,传播宪法理念,普及宪法知识,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强化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宪法实施监督的积极性,真正将宪法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

    (朱仰民 刘涛 胡倩)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