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召开

27.06.2014  19:32

  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林华勇,副主任刘汉玲、滕先森、孙运飞、尹衍祥,秘书长张甲士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辛显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市政协副主席宋鲁列席会议。

  林华勇、孙运飞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听取拟任职同志发言。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