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法院:聘请翻译保障少数民族被告人权利

04.03.2016  18:59

本网讯 3月3日上午,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十一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少数民族青年盗窃案,由于两名被告人系维吾尔族,不精通汉语,该院特地为其聘请了翻译人员,并利用科技法庭的硬件设备,多措并举,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由于开庭前已就该案涉及的专业术语及法律条文向翻译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与被告人完全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做到了人性化庭审。

两名维族被告人积极配合法庭和翻译人员,向法官陈述案情发生经过,回答审判长以及公诉人提出的问题,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判长在维语翻译人员的配合下,向两名被告人解释法律,指出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触犯法律的严厉后果,同时也告知了相应的民族政策,针对其特点进行感化教育。两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悔罪,将积极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在最后陈述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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