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城区法院:深化诉调对接 多元化解纠纷

15.11.2016  23:34

本网讯(张志慧)为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深化大同城区诉调对接工作,近日,大同城区法院联合城区司法局成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领导小组,由朱罡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城区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推进、实施和督查。“诉调对接”是指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后、案件立案前或案件立案后审理过程中,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将涉诉纠纷移送派驻在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或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以及经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诉调对接案件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1)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案件;(2)劳动争议纠纷;(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4)医疗损害赔偿纠纷;(5)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6)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7)数额较小的民间借贷纠纷;(8)物业服务合同纠纷;(9)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10)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1)其他适宜人民调解进行调处的案件。

 

大幅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就是要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庭前,诉调对接工作不仅要符合法院工作实际,还要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体现诉调对接工作的人性化,实现有效化解纠纷、案结事了的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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