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

10.06.2015  12:44

本网讯(侯成丽)6月9日上午,山西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出席会议并对全省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作出强调。省人大副主任安焕晓、省政协副主席朱先奇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宣读表彰决定,副院长吴秋霞、张炜,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珍,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继荣、仇拉锁、翟瑞卿,审务督察局局长葛郅博,信访局局长原占斌等领导出席会议。 

王建明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遵循司法规律,把握改革节奏,完善体制机制,把建设对接平台与健全对接机制结合起来,把树立现代理念与创新工作方式结合起来,把完善对接关系与建设纠纷队伍结合起来,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实现山西“六大发展”、富民强省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左世忠指出,各级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专业解纷力量进一步整合。全省建立诉调中心135个,调解室431个,返聘老法官500余人,法官驻社区工作站、联系点1560余个,特邀人民调解员3700多名,成立各类调解组织2000多个,形成了以法官为主体、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司法联络员等共同组成的矛盾纠纷专业化解队伍;三是诉调对接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四是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

左世忠就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自觉用中央、最高院和省委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形成社会治理整体合力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的有效途径,是服务山西省“六大发展”的有力保障,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二、优化内外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省法院要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升级换代”,努力实现“六个转变”:即将诉调对接平台从单一平面的衔接功能向多元立体的服务功能转变,将诉调对接机制从单向输出向双向互动转变,将诉调衔接对象从重点突破向全面启动转变,将诉调对接操作规范从零散差异向系统整合转变,将解决纠纷人才的培养从经验型向职业型转变,将法院内部调解机制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充分发挥法院的推动和保重作用;三、着力发挥人民法庭的优势,正确处理调判关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司法需求;四、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全面落实。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推动构建党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法院支持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省法院决定确立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等10个法院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授予阳曲县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为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先进单位,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等11个单位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平阳法庭等19个单位为全省先进人民法庭。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怀仁县人民法院、襄垣县人民法院和芮城县人民法院风陵渡中心人民法庭三个先进单位的经验视频。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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