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院全年受理案件、审执结案件创历史新高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44712件,审执结288795件,均创历史新高。”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表示。在29日举行的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左世忠作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山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4712件,审执结288795件,均创历史新高,比2014年分别上升32.30%和20.01%。其中,省高院受理各类重大案件6189件,审执结4468件。
左世忠表示,案件量之所以迅猛攀升,主要是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类矛盾纠纷增多,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影响。伴随着案件量的攀升,结案标的额也攀升至894.44亿元,同比增长123.38%。
全省法院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眼社会治安新动向,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处黑恶势力、暴力恐怖、涉枪涉爆、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22182件,同比上升2.38%,判处罪犯30160人。高举反腐利剑,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1054件2518人;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判处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64件83人,同比分别上升23.08%和9.21%,着力净化发展环境。
为了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全省法院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规范与激励的关系,坚持平等保护和公平竞争原则,共审结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70909件,同比上升21.48%,涉案标的额达579.54亿元;运用司法手段,积极支持金融振兴、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审结融资租赁、借款合同、证券保险等各类案件36451件,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385件607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妥善审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243件,有效遏制各种垄断经营、恶性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左世忠强调,“特别是针对经济下行,企业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情况,对涉企纠纷慎用强制措施,及时公正调处涉及各类经济主体的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劳动争议、企业改制等纠纷21353件,最大程度地激发经济发展、创新的内生动力。”运城海鑫集团破产案件涉及债务230多亿、员工7600多人,省高院指导运城中院高效依法处理,使企业成功实现破产重整。
为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3665件,审结2818件,同比分别上升123.52%和81.57%;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对行政机关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司法审查,在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继续完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规范、指引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判处恶意欺诈、扰乱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等违法犯罪案件366件618人;进一步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申报调查、限制高消费、招投标等社会征信和信用惩戒制度,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3604人,对609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或暴力抗拒执行的人员依法处理,努力推动形成崇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