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情调解 母女和好如初

13.03.2015  21:54

本网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靳彦 赵茜)近日,垣曲法院中条山法庭法官沿街问路将一位耄耋之年的老太太安全送回家,并助其化解与女儿之间的矛盾,母女紧紧相拥,激动落泪。

事情发生在一天下午,老太太独自走进中条山法庭,即刻引起了该庭工作人员的注意。天寒地冻,积雪未融,这位老太太一定是有急事求助。再三询问之下,法官了解到老太太姓康,今年已86岁高龄,系公司退休职工,老伴已去世多年,共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不幸的是三个儿子已离世,一个儿子身在国外,现在她随小女儿生活在一起。老太太一边诉说一边哭泣,请求法庭帮忙调解与小女儿之间的隔阂。了解实情后,法庭法官考虑到老人独自出门时间已久,家人一定心急如焚,遂决定先送老人回家,后找其小女儿进一步了解情况做调解工作。但是经法官再三沟通,老人也无法说清楚自己的住址,两位法官只好扶着老人边走边向路人打听,几经周折,终于见到了老人的小女儿。在安抚好老人后,法官向其小女儿讲述了老人到法庭要求调解的经过,并从她那里得知,为了生活她做了点小买卖,每天忙着给商店送货,无暇顾及母亲,日积月累双方便产生了隔阂。当天清晨,二人因一点小事发生争执,自己没控制好情绪便推了老人一把。讲到这里,小女儿深深自责,承认自己平时对母亲的关心太少,缺乏沟通,她表示以后一定抽出时间,多陪陪母亲。老太太听到后,禁不住潸然泪下,母女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应当自觉履行义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递社会正能量。另外,法院不是只讲法理的地方,法律不外乎人情,法理之外还有情理,人民法官在调解工作中,应充分运用情理,以法律约束人,用情理感化人,实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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