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

29.10.2015  11:45

省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

 

为贯彻落实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省政府法制办结合学习近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教育管理工作,把纪律要求、学习效果落到实处。

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三严三实”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进一步细化了对学员的纪律规定,明确了送学单位的责任,强化了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导向。适应新形势,制定新措施,省政府法制办研究制定了《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纪律承诺书》,要求在培训期间参训人员承诺遵守“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吃请、请吃,不得饮酒;不准随意外出走访和借机旅游”等“五个不准”,从作风纪律、学习要求、同学关系等方面明确了要求,警醒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学纪律、管理纪律,切实安心、静心参加学习培训,在或长或短的脱产期间能学有所获,掌握更多知识、本领,更好地服务于“四个全面”的国家发展战略。同时,外出学习培训前,参训人员所在部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人均专门安排谈话,交代有关学习、安全、纪律等方面的要求,一次性外出学习人数较多时,指定负责人,确保人员管理不失控。

(人事教育处 王安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