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工作

01.12.2014  14: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和省车改办《关于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晋车改办函〔2014〕2号),省政府法制办于11月12日成立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卫星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并分管具体工作。

      领导组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

      领导组要求,机关全体同志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科学有序地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

      领导组要求,秘书行政处要加强学习,尽快熟悉、掌握中央政策,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行家里手。要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既要充分摸清机关公务用车底数,又要全面了解改革中可能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司勤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协作,集中精力,严守秘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卓有成效地推进我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山西省法制办    黄泉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