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有权任性”须编好制度“笼子”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铿锵有力地说。
话音刚落,“有权不可任性”旋即成为热门话题,各界人士纷纷点赞。这句话之所以备受关注,既是由于语言本身尖锐而接地气,更是由于说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长久期待。
“有权任性”不仅给政府形象抹黑,更容易导致权力腐败和寻租行为。在中央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背景下,“有权任性”又容易造成一些官员“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懒政怠政思维抬头,使简政放权的效果大打折扣,既不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也将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让有权不能任性,首要任务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政府手中的权力。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一直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2014年又取消和下放了246项行政审批事项。“政府自我革命”的持续推进,有利于削减政府的权力,限制权力边界,特别是减少政府权力对市场、对社会进行不必要的干预。2015年,我们应该继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制定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
其次,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做到所有行政行为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不得法外设权,使政府权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打掉寻租空间,铲除腐败土壤。
此外,还要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要不断完善法律和制度,编制好制度的笼子,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更加文明。
总之,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只有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才能真正让权力不敢任性也不能任性,才能实现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林火灿)
责任编辑: 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