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子”疯狂偷油 一条龙购销获罪

08.12.2015  16:45

 

本网12月8日讯(张鸿)一座看似普通的收购站,院子里面却是大有“乾坤”,桑某在明知是他人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自作聪明予以收购存放,等待桑某的终将是法律的惩处。近日,太原市晋源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12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张某、王某、张某勋、张某光、“怪儿”(身份尚未查明)等人在太原市晋源区、尖草坪区、小店区、清徐县等地,使用管钳、螺丝刀、油桶、油管、电机等工具,多次盗窃大车内柴油。同案犯王某联系桑某予以收购,在桑某所在摄乐村收购站内,桑某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柴油,仍多次予以收购存放,柴油总价值约人民币45914元。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桑某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桑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判处桑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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