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审结首例小额诉讼案件

18.06.2015  17:22
  本报讯 (通讯员靳彦陈晓静)近日,河津市法院僧楼法庭审结了一起小额诉讼案件,该起案件是河津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受理并严格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宣判的第一起一审终审案件。

  原告河津市某轮胎经营部,因被告袁某欠其3000元轮胎款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院认为该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符合法律规定的小额诉讼案件受理条件。承办法官严格按小额诉讼程序办理,在找到被告袁某后,向其告知了该案的审理期限和一审终审的法律规定。

  该案的快速审结,体现了小额诉讼制度“快审、快判、快结”的程序价值。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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