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就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HQCG-2015-GK0014
二、项目名称:河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
三、招标内容
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高清视频终端 | 台 | 1 |
2 | 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 | 台 | 1 |
3 | 数码调音台 | 台 | 1 |
4 | 专业级功放 | 台 | 1 |
5 | 专业音箱 | 对 | 1 |
6 | 会议麦克风 | 个 | 1 |
7 | 无线麦克风(1手持3会议) | 套 | 1 |
8 | 数码均衡器 | 台 | 1 |
9 | 反馈抑制器 | 台 | 1 |
10 | 电源控制器 | 台 | 1 |
11 | 路由器 | 台 | 1 |
12 | 交换机 | 台 | 1 |
13 | 防火墙 | 台 | 1 |
14 | 台式计算机 | 台 | 2 |
15 | 高清电视机 | 台 | 2 |
16 | 线缆辅材 | 项 | 1 |
17 | 安装调试 | 项 | 1 |
2、预算金额:214908元
3、本次公开招标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4、采购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上述所需服务的机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生产或经营相应设备的资质证明文件;
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5、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15:00,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03503738
采购代理机构: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媛
联系电话:13546109410
联系地址:河曲县财政局办公楼
邮编:03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