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01.04.2015  13:30

  3月26日上午,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石家庄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批准了新修订的《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等事项。宋恩华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决定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河北省民政厅厅厅长赵风楼、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绍廉作了任职发言。

  宋恩华在会议结束时指出,这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是一部针对河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而制定的重要法规,适应了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体现了立法引导和推动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这个条例,对于依法管理和严格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的河北,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按照新的立法法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促进法规的贯彻实施。

  宋恩华强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是具有特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具有研究、审议、拟订有关议案和提出议案的权力,是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机构。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各级人大要紧密加强联系,要建立和完善加强上下级人大联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加强双向沟通,就立法计划、监督计划、重要的执法检查、重大调研活动等重要工作保持经常性沟通,强化工作上的联系和互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河北省政府副省长沈小平、河北省法院院长卫彦明、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等列席会议。部分河北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