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案

11.02.2015  18:51

本网讯(记者张都锁 通讯员杨丽)母亲王某改嫁后拒不支付抚养费,近日,沁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采取强制划拨王某现任丈夫工资的方式顺利执结了这起由左权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

2011年,池某与王某经左权县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与男方池某共同生活,女方王某每月承担抚育费200元,共计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给抚养费,池某申请强制执行。经左权县人民法院调查得知王某已改嫁到沁源县,户口也从左权县迁至沁源县,随即将该案委托至沁源县法院代为执行。

 

沁源县法院执行庭在收到该案后,立刻派执行人员前往王某的住所执行。因王某没有工作,也无收入,该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经过执行人员多方了解,得知被执行人王某的丈夫焦某现在某煤矿工作。因焦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焦某理应与王某共同承担此笔债务,便依法将焦某追加为被执行人,但是焦某不予理睬,执行人员随即对焦某在煤矿的工资予以扣留并强制划拨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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