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体育场管理中心汾阳市体育场东篮球场地基础处理材料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汾阳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对汾阳市体育场管理中心东篮球场地基础处理材料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4)—J—51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体育场东篮球场地基础处理材料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内容:
1、篮球场地基础处理材料项目,1批。
(详细描述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10月 9 日 至 2014年10月11 日
2、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合格谈判人要求:
1、合格谈判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谈判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由合法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盖章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相关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企业前三个月的财务记录和社保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证明)。
9、必须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证明、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相关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 。
3、合格投标人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联系电话:0358-3337032
汾阳市政府采购处 | |
2014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