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山西积极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立法论证工作

30.10.2015  18:21

      本站讯(记者 魏永平)10月27日,山西省水利厅在太原召开《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立法论证会,邀请山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山大法学院、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环境科学学会、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等单位专家教授分别从土壤、环境及法学等专业角度对《条例》进行认真分析,就立法框架、文字表述、法理逻辑和专业内容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会上,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介绍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汾河流域水生态状况,此次汾河治理的特点和主要内容。通过认真讨论,会议确定了四项立法工作原则:一是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六大发展”等,应当成为立法的基本理念;二是突出汾河流域特色。立法应当符合我省实际,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兼顾专家、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积极借鉴汲取省外一些有益做法和经验;三是内容规范简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要求,设定法律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文字简洁;四是注重实效实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按时颁布实施。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