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太原公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

23.11.2015  13:04

     ●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建成区范围内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工业废水预处理达到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11月20日,《太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公示。《计划》提出,我市建成区内2017年底前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放口。根据排查情况,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对象主要针对地表水流,包括6条河道、7条排洪渠(沟)、1条灌溉渠、3座缓洪池。优先实施黑臭水体截污改造

    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十三五”排水防涝规划情况,根据污染源现状,我市将分年度优先实施黑臭水体截污改造。

    今年重点实施的是五号缓洪池、六号缓洪池截污工程,并实施了双塔北路、红沟南街、五龙口街、郝家沟街、小沟街、佛光路污水管道改造。《计划》提出,2016年底,要完成玉门河、城南退水渠区域范围内的雨污分流改造。

    2017年底,包括北沙河、九院沙河、南排洪沟、化工退水渠、大黑水河在内,将对沿线污水排放口采取截污措施;对西干渠污水排放口采取封堵措施。此外,我市还将实施新店街、新店北街、新店路、长沟街、太钢十校街、柏杨树街、柏杨树北二街等道路及赵庄污水厂干道管网建设,对沿线污水排放口采取截污措施,以确保完成北涧河、七府坟缓洪池黑臭水体治理;实施侯家寨污水处理厂和科教园区泵站建设,完善污水厂周边污水管网,完成北张退水渠截污治理;通过东峰路、学府街东延、西太堡街东延、南中环街东延等工程,完成污水管道敷设,对狄村排洪渠、马庄沟、黑驼沟、许坦排洪渠实施截污。

     实施河道综合治理

    河道综合治理包括河道生态治理和上游水土保持治理。至2019年,我市将分年度实施南沙河、太榆退水渠、北沙河、北涧河、风峪河、冶峪河、玉门河、九院沙河、虎峪河、北排洪渠河道生态治理。在上游水土保持治理方面,我市计划在未来4年内,分年度实施南沙河、北沙河、北涧河、风峪河、冶峪河、玉门河、九院沙河、虎峪河、北排洪渠治理,新建淤地坝、谷坊、河坝、排洪渠、蓄水池提水灌溉等工程。

    针对这些水体,我市将制定详细维护管理办法,随时清理各水体生物残体及漂浮物和沿岸垃圾;明确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定期实施清淤疏浚,确保水体不发生二次污染;及时修复破损堤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巡视管理,严禁随意设置违法排放口。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依照《计划》,明年年底前,我市将全面排查各水体沿线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各类工业企业,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重点控制工业集聚区的水污染、城市生活污染。高新区、经开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及西山矿区等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各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为强化城市生活污染治理,我市还将完成晋阳污水处理厂、侯家寨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难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在2017年底在建成区范围内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适时推进初期雨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水流上游的农村污染防治被提升至与工业废水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同等重要的水平。《计划》提出,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同时,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水环境监管能力。

    市城乡管委将根据市政府安排,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或组成专家评估团,全程参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方案制定、工程实施进展、实施效果评估、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