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14.12.2015  18:56

  12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建华主持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燕云、张瑞中、朱鸿及秘书长王连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17日至18日举行,会期两天。建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二、审议《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三、审议《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四、听取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五、审议《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六、审议《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草案)》;七、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十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十二、任免事项;十三、其他。

  会议听取了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审议意见跟踪检查情况的报告;研究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2016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跟踪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