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7.03.2015  13:05

    (2015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勒世标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张宏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三、任命胡少林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四、任命储军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五、任命刘长春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六、免去陶远鸣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刘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蔡新玉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胡少林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免去张宏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徐民权、伏方平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二、免去雷建青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三、免去冯新建的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