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活动
为促进《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开展,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君超率执法检查组赴泉山区、睢宁县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活动前,市人大办公室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征集公众意见,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学习了《条例》,听取了公共体育专家对《条例》的解读。活动中,检查组成员深入泉山、睢宁和开发区所属部分办事处(镇)、社区(村)和居民小区,实地察看公共体育设施,观摩群众健身活动,并与部分居民进行了交流互动。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全市以筹办第十八届省运会为契机,以创建体育强市为目标,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有效推进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今年以来,我市先后获得地市级“全国武术之乡”和“省体育强市”荣誉称号;在刚刚结束的省十八届省运会上,我市作为东道主不仅取得了办会的成功,而且荣获了“金牌数”、“奖牌数”、“团体总分数”三个第一名,创造了徐州体育史上的辉煌。对我市贯彻执行《条例》中取得的成绩,执法检查组表示满意。
针对检查中了解到的公共体育设施投入不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不够以及基层全民健身设施缺、活动少、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强化宣传工作,提升全民健身意识;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健身场所的建设和设施配备工作,广泛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要整合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单位内部健身场所和设施向社会开放。
检查活动结束时,李君超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指出:全市城乡要继续强化《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徐州市公共体育设施条例》等体育法规的宣传工作,扩大群众知晓率。要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宣传实效,让广大群众认识健身的意义、了解健身的知识、掌握健身的方法,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氛围,让群众自觉接受“我运动、我健身、我快乐”的理念,吸引更多的群众投身到锻炼队伍中来,推动我市的全民健身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