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源地保护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山东省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法制日报记者 李想 摄 |
法制日报济南5月18日电 记者李想 “人可一日无食,但不可一日无水”,确保老百姓“水杯子”安全是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到达首站山东济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在山东省政府汇报会上指出,当前我国水安全已全面亮起红灯,要抓好城乡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保障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艾力更·依明巴海说,当前我国面临水污染日趋严重、水资源日益缺乏、水生态系统不断破坏的严峻形势。水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成了人们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面临的严重安全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消耗还会上升,水环境压力将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艾力更·依明巴海说,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律实施31年来,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进行了系统部署。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是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查法律是否完善的重要措施。”艾力更·依明巴海说,这次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全面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特别是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艾力更·依明巴海指出,水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14年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比例为96.2%,虽然这个比例不低,但还有数千万群众的饮用水水源不安全。在近五千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和极差水质的监测点占比接近60%。
“有的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工业项目,有的水源地周边是交通枢纽,还有的水源地受面源污染影响较大,这些安全隐患都有可能危及水源地安全。此外,水输送过程中管网渗漏造成的浪费和二次污染、农村地区饮水安全等问题都需要引起重视。”艾力更·依明巴海提到,近几年全国发生了一些水污染事件,如江苏靖江水污染事件、山西长治苯胺泄漏污染河流、内蒙古腾格里沙漠“污水湖”事件等,对当地群众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说明保障饮水安全任务还很艰巨。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下一步要从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同时,要健全饮用水安全检测体系,保障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