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河道(水域)资源将实行有偿使用

18.04.2016  09:17

      本报讯 (记者 王伟 实习生 赵伟平)你知道吗?利用河道范围的土地和水域资源,将要付费了。4月12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当前,我市已对利用河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河道(水域)资源未来将实行有偿使用。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对河道内的开发利用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明确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无关的房屋、修建围堤、填堵封盖集水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的河道、废弃倾倒土石矿渣等废弃物、种植阻碍行洪林木或高秆作物、设置阻碍行洪的养殖网箱和拦河渔具等10种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明确,其他如在河道上爆破、钻探、挖筑鱼塘;设置餐饮船只、摆摊设点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经过批准后,可进行有偿使用;开采地下资源、采掘埋藏物及考古发掘等社会公益行为,须报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而对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行为,市水利局表示,自2009年开始,我市逐步完成了长江、嘉陵江、乌江及36条主要采砂河流的采砂规划,河道采砂全面实行拍卖、招标、挂牌等形式公开出让,既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起到了防止权力寻租和从源头消除腐败的作用。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