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
10月23日,山西省气象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申敏主持会议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机关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作出安排。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申敏通报了省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本情况,介绍了10月20日印发的《中共山西省气象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特点,并对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要求。他强调,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不抓或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义不容辞地扛起这个重大政治任务,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积极发现、敢于揭露、严肃查处,切实解决部分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督促不够、措施不够、示范不够等问题,推动本部门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申敏还就10月22日省局纪检组对省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上下班纪律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出了要求。一要严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五个不准”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强化考勤考核,狠刹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形象。二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令行禁止,确保“五不准”的贯彻落实。省局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对工作时间窜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玩电脑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与工作无关内容等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对上下班的工作纪律进行抽查检查。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五个不准”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