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气象局党组明确县市区气象局 一名副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23.03.2016  19:10

 

          根据《中共山西省气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经临汾市气象局党组2016年3月22日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一名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目前,暂没有配备副局长的县局,其纪检监察工作仍然由纪检监察员担任。同时明确了其工作职责:

      一是协助本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主要领导督促本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协助本单位主管领导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依规行使权力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等情况;三是协助本单位主管领导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 、 “三人决策” 事项决策、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省、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四是向上级部门党组、纪检组报告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协助做好对本单位违纪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了解并汇报被查处干部改正错误的情况;五是定期和不定期向市局党组、纪检组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向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六是完成上级部门党组、纪检组和本单位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