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围绕民生改善的政务信息要向公众公开

01.06.2016  21:13
 

      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其中要求围绕民生改善推进政务公开,扶贫工作、社会求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环保信息、教育卫生等重要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扶贫方面要加大扶贫政策、脱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精准脱贫任务分解计划和扶贫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公募扶贫款、物管理,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社会救助和减灾救灾信息公开方面,要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和知晓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要定期发布全省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更是要加大,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要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强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
        加大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实时发布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等内容,公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自2016年起各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称、所在地区、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及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高校财务信息也要定期公开。
        百姓关注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也要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记者 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