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05.06.2017  10:11
为保障全市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顺利出行,同时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市政府决定,依法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施交通限行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7年6月5日0时至8日24时
2017年6月20日0时至23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的范围。
三、限行措施
6月5日0时至8日24时,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 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具体为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社会车辆限行30%,具体为:6月5日限行“4、5、6”,6月6日限行“7、8、9”,6月7日限行“0、1、2”,6月8日限行“3、4、5”。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管理和以上限行规定。
6月20日0时至23日24时,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管理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五、相关要求和安排
1、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高考、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
2、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市内公交车辆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
3、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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