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委建议适时纳入立法规划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了解到,民族委员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问题继续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将修改工作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在2015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广西代表团陈保善等31位代表、贵州代表团夏庆丰等31位代表、四川代表团王明雯等35位代表提出3件议案,建议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
民族委员会建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力度,特别要重视加强配套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使监督检查常态化。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国务院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建议国务院适时修改若干规定,把近10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补充完善到若干规定中。
代表建议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教科文卫委已审议法律草案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2015年12月2日,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将尽快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2015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周洪宇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议案。议案提出,为完善文化法制体系,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建议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法律中明确公共文化的范围,建立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覆盖全社会的服务体系,规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确立财政保障、政策扶持和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制度。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为法律草案起草单位,于2014年4月牵头成立了起草工作机构,在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法律草案稿并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2015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加快立法步伐,于3月召开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了法律草案稿,并于5至6月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对草案稿作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代表议案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已经在法律草案中得到合理吸纳和充分体现。
代表建议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拟明年提请常委会审议草案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常委会立法规划,拟于2017年将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2015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金华、戴天荣、史贵禄、王家娟、傅企平、白红战、王馨等241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黑土地保护法的议案共8件。议案提出,目前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已经严重影响到耕地质量、食品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加快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刻不容缓。现行法律法规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但其已满足不了现实需要,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标准体系、对不同用途土地污染的分类处理、土壤污染的责任分担、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确定等问题,需要专门立法予以确定。
环资委认为,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前我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污染事件呈多发态势,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国家生态安全构成威胁。环资委高度重视并努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环资委在2013年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促进起草工作的顺利推进,又牵头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和工作组,还成立了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
环资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调研。2014年,陈昌智副委员长、沈跃跃副委员长带队分赴山东、辽宁、湖南、河南、福建深入调研,同时环资委又组织调研组分别到江苏、山西、湖北、广东进行调研,对土壤环境污染的基本状况、各地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土壤污染防治的紧迫性以及防治工作和法案起草工作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二是起草征求意见稿。环资委委托环境保护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建议稿,并邀请了国务院11个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草案建议稿的意见,拟定专题论证题目,开展专题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起草征求意见稿。三是听取专题讲座。通过在调研中、全委会期间安排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我国土壤环境监管的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制定情况以及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的研发应用情况。四是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针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明显滞后的现状,起草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建议湖南、湖北、广东、山东、河南、吉林、福建等省先行探索。有的省已有初步成果,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提供了实践基础。
环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土壤环境监测、重金属污染、土壤环境的保护和污染治理等意见建议,十分具有针对性,环资委将在法律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环资委还将积极促进黑土地地区制定保护黑土地的地方性法规。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