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
2月13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国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副主任陶美霞、潘玉利、杨明强、薛启书,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苏耀西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学习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和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宿迁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报告;依法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
在顺利完成各项预定议程后,魏国强就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最新要求上来,凝聚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的最新定位上来,立足大局谋发展,突出重点抓落实,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魏国强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积极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建言献策、监督检查,推动全市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市。充分运用和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强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要强化民本意识,切实改善民生。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畅通民主言路。要坚持与时俱进,主动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在建设高质量全面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魏国强强调,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市政府和市法院、检察院要自觉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积极自觉地接受视察、评议、询问,不断提升自身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市政府副市长曹秀明、江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市法院领导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市人大机关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