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

27.08.2014  14:17

8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林华勇,副主任刘汉玲、滕先森、孙运飞、尹衍祥,秘书长张甲士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辛显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市政协副主席刘君列席会议。

林华勇、尹衍祥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1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原则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