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

25.07.2014  10:43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肖怀远主持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

   会议通过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和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津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

  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今年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做好下半年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深刻认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的措施,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保障促进作用,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这次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进行了有效衔接,对于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优化和规范机构设置、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全力支持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赵飞、李朝兴、窦华港、王贺胜、武岱、林立军任职的议案。颁发任命书后,被任命人员作了履职发言,表示要加强学习,勤勉工作,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草案)》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这两件法规草案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已经趋于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13年市级决算草案及今年以来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天津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去年我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得到加强,为促进经济转型调整、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部门要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天津市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困难,深入开展“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下半年的经济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抓好各项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