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5次主任会议举行

15.10.2015  11:15

  10月1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5次主任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永平、胡海燕、蒋纪鸣、李志鹏、吴应涛、李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贵阳市促进大数据规范发展立法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建议稿)的起草说明,对该草案建议稿进行审议修改。会议认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立法在贵州、中国尚属首次,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抓紧修改完善,使之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情况。该草案修改稿增加对城市公益性公墓的规定,防止炒买炒卖经营性公墓,对墓地管理费提取和使用监督作出规定,对遗体接运、存放和火化作更明确的规定,强化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等。

  会议听取《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认为该草案对促进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要进一步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加以修改完善,增强法规的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听取《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草案)》的修改说明。该草案修改稿规定,市人大代表未经批准一年内两次不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任期内三年未提出代表建议、领衔或联名提出代表议案的,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

  市人大各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