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12.05.2015  16:44

    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显林主持,副主任李佳、卜德诚、商雁鸿、熊卫民、李志勇、杨虹,秘书长张林敏以及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照辉,州委常委、副州长任锦云,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会议邀请杨茜等8位州十一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批准黄熙等5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请审议2015年度楚雄州本级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的议案》、《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楚雄州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向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贷款3亿元的议案》、《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楚雄禄丰元谋3个非集中连片扶贫县市农村公路建设州级融资配套的议案》;《关于我州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林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组织驻楚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州人大代表对楚雄至广通高速、楚雄至南华一级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2015年州级部门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的报告(书面);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结束时,卢显林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和审议意见提出要求。他指出,州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把“乡村流通工程”打造成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和《云南省旅游条例》,着力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推动旅游项目建设、壮大旅游要素主体、推动旅游融合发展、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推进依法治旅进程,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州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云南建成“生态建设排头兵”的要求,抓住历史机遇,认真实施好林业五大生态建设工程,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强化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坚持科技兴林、推进生态文化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卢显林强调,要加大工商行政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改善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消费环境,建设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人文环境;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融资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融资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探索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楚南一级公路工程汇报衔接、防范责任风险等工作,强化协调服务,加强规划引领,重视质量监管,确保资金供给,提高服务效能。

    卢显林要求,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按“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认真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大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富民强州和法治楚雄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任锦云代表州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