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服务棚户区改造,有力推进保障房建设

26.12.2016  16:36

近几年,太原市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改造范围内涉及的回迁安置保障房由市龙投公司承建,回迁地块按规定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后供地。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土地手续办理,保障安置户早日回迁,储备中心制定了以下三项专项工作办法。

一是专人对接,专岗负责。各科室按分管辖区选派专人对接市龙投公司及区政府土地部门,本着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原则对棚改地块逐块实地踏勘并建立专门台账,形成专岗负责制和定期跟踪汇报制度,切实保障了棚改地块土地储备手续办理的连续性和可追踪性。

二是合并办理,提升效率。对已经出具规划条件的地块,经初步核实如属同一片区,尽量同时安排现场勘察,节省流程时间;对涉及的收储单位和个人,对已领取土地证的地块下达收储通知书的同时,委托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对未办理土地登记地块进行确权,之后按程序通过政务平台及时上报市政府收回土地,有效缩短了土地收回手续的办理时间。

三是建设先行,同步推进。鉴于安置保障房公益性质的特殊性,为实现早日建成、早日回迁,经市政府同意,对其“未批先建”行为免于处罚,实行建设先行、同步推进制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有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