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0月20日至22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一行在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的率领下,先后前往莲湖区、阎良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西安市和莲湖区、阎良区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与部分人大代表、社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群众和村民代表进行了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云侠陪同检查。
按照省人大的安排,此次榆林市与西安市交叉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依法查处刑事犯罪活动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监狱场所的管理,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及法律援助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三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四是监督管理劳动力市场,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五是校园安全和校园秩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六是维护和整顿车站、码头、机场的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部门查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携带和非法运输工作情况。七是打击毒品犯罪,监督管理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开展戒毒和禁止吸食毒品工作情况。八是净化文化市场,依法查禁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为社会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产品工作开展情况。九是防范非法宗教团体和信教人员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及诈骗恐怖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职能部门在打击邪教,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社会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十是对《条例》的修改征求意见。
检查组在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对西安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表示充分的肯定,并指出西安市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重视程度比较高,基层基础工作抓的比较深,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管的比较严,工作机制建立的比较好,群众比较满意。同时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三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管控力度;四是把大案和小案的侦破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