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的硬要求

03.06.2016  01:38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共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48件。

    4月21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承办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建立办理台账。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落实,将每件建议落实到具体处室、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还要求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析与梳理,认真负责地研究起草答复意见。答复意见要有针对性,内容要精准务实,文风要朴实。同时,明确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的硬要求。办理前,要求及时与代表取得联系,主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找准问题症结。办理中,能够当面沟通的,尽可能当面沟通。与代表当面沟通,由部门负责人出面。沟通前要求准备充分,沟通中要态度诚恳。除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外,同时向代表介绍高检院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业务重点和工作流程。

    同时,要求把办理工作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尽可能地考虑吸收代表的建议及其合理关切,结合落实代表审议讨论高检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分工方案,一并研究落实。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