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省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
5月27日至6月2日,省检察院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省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在结班仪式上作总结讲话。
此次学习班是根据省委《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学习班采取专题辅导、集中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主题培训,来自全省的各市分院检察长、太原铁路分院省管干部、各基层院检察长共126名省管干部参加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作动员讲话,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最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的“十二字”工作要求进行具体阐释。“讲政治” 重在旗帜鲜明,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维护党的绝对领导地位。“顾大局” 重在找准着力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尽责,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谋发展” 重在开拓思路,紧抓改革发展机遇,努力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重自强” 重在苦炼内功,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以过硬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崔国红指出,讲政治是方向,顾大局是原则,谋发展是方法,重自强是保证,全体检察干警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的要求,在省检察院党组和杨景海检察长的领导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用多办案、办好案的实际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检察监督效果,为实现山西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经济转型发展持久的强劲态势贡献力量。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努力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局面。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要以崭新的工作姿态投身到检察实践中,奋力谱写新时代山西检察工作新篇章。
这次学习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组织严密,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5天的学习,学员们既提高了政治站位,又明确了奋斗目标;既理清了工作思路,又学会了工作方法。大家进一步提振了精神、坚定了信心、明确了目标、理解了精髓、谋划了蓝图、交流了工作。
通过学习,大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把握,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政治定力,提升了理论水平,“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大家一致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要以此次学习班为新的起点,以理论学习、思想武装促进检察工作的提升,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各项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