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
5月30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荣彰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宣读了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杨景海就如何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坚定性。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科学实施,确保实效,努力为打造美丽山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刻认识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作为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全局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本职,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严惩环境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确保依法惩处到位;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三、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合各方力量,强化横向配合、上下联动,形成打击合力。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与行政执法、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要建立协商会商机制、提前介入机制、信息定期报送等机制。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组织好这次专项行动。要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到位,督导有力,统筹兼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