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02.03.2017  04:10

 

 

 

 

      2月24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省院机关全体干警,各市(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纪检组长、监察处长,太原铁路检察机关、派出院纪检组长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出席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长李国敏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对抓好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建议。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袁振旭应邀出席了会议。

  杨司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深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真学真用真改,促进党内政治生活逐步严肃规范。要持之以恒纠“四风”,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做到勤监督、勤提醒,做到抓经常、经常抓、抓反复、反复抓,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学习领会省委骆惠宁书记“四个准确把握”、“三个警惕”、“三个进一步”的重要论述和要求,坚决克服“松口气”的思想,努力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巡视察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要坚持重心向基层转移,努力夯实检察工作基础。第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政治改革。全省检察机关必须深刻理解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中央、省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第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关键是领导干部要落实好管党治的“两个责任”。各级院党组要切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组书记、检察长要负好主责、首责、全责,管好自己,带好班子。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明责、履责、督责、问责、考责的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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