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三桥责任区刑警队--这俩窃贼真会偷 先盗三轮 再“驮”两轮

12.04.2016  20:17

      先偷走电动三轮车,再用三轮车拉上电动自行车逃离……两名20岁左右的男子一晚上连偷三辆电动车,并连夜销赃给同一个人。3月29日,收购赃物的张某刚刑满释放,又被杏花岭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至此,一个3人盗销团伙被警方成功打掉。

      去年8月9日,家住三桥街的郝先生准备外出拉货时,前一天晚上停放在楼下的价值3400余元的电动三轮车不见了,他立即向公安杏花岭分局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报案。民警调查发现,窃贼是两名20岁上下的男青年,分别是有盗窃前科的武乡县人暴某和临县人刘某。今年2月29日和3月22日,警方经过不懈追查,先后将两人抓获归案。

      经查,去年8月初,暴某和刘某预谋后购买了改锥、钳子等作案工具。8月9日零时许,两人乘坐出租车来到新建路柳溪街口,下车后由东向西步行至一小区,将停放在门口的一辆价值3600余元的电动三轮车偷走,并销赃获得300元。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又窜至新建路府西街口附近,看见三桥派出所斜对面的公交站牌下有一辆没有上锁的电动自行车。然而,他们没有立即实施盗窃,而是继续步行至三桥街,偷走了郝先生的电动三轮车。然后,他们返回公交站牌处,将电动自行车抬到三轮车上一并盗走,后以800元销赃。两人交代,3辆电动车被连夜销赃给了兴县人张某。

      民警随后查明,37岁的张某已于今年2月24日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至3月29日。(记者 裴怡 通讯员 王霜红)

       

      注:本报刊登于2016年3月31日《太原晚报》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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