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31.10.2014  16:25

    审议并批准《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

    10月24日上午,桂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报告和市政府有关说明,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主持会议。副主任黄书明、石春莲、肖立华,秘书长李向荣及其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副市长周卫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编制情况的说明。

    据悉,桂林市原先使用的城市总体规划为《桂林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随着桂林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发展和建设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该版城市总体规划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加之该版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1—2010年。为此,我市从2007年1月开始,开展了总规的修编工作。经过6年的努力,目前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规划成果已编制完成。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李远红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钟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市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计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李远红所作的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本级2014年使用地方债券计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兰辉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旅游委主任委员阳正良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侯翔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委员们分组审议了上述报告和有关说明,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的决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计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因工作变动,会议接受唐沐林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会议同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潘永建为受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副市长周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委、室副职,部分市直单位负责人,资源、荔浦、平乐、恭城等4县(自治县)和5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民代表应邀到会旁听。

责任编辑: 夏红真